
郭興利
【主要事跡】
四川省劍閣縣法院開封法庭庭長郭興利自從23年前進入法院工作以來,一直在離劍閣縣城100多公里的開封法庭工作,其間法庭先后調進調出干警16人,郭興利多次主動放棄回劍閣縣城工作的機會,將自己全部的青春、精力放在了法庭辦案和轄區矛盾糾紛的化解中。
郭興利在當地被稱為“背簍法官”,他自己準備了一個背篼,裝上開庭、普法等需要的條幅、國徽、案卷,自己跋山涉水去百姓家中走訪辦案。23年間,郭興利辦案2000余件,被當地百姓稱為“開封的郭青天”。23年里,他背爛了10個背篼、磨壞了37副背繩、騎壞了5輛自行車。不變的是他持之以恒的巡回審判之路。
【推薦理由】
作為鄉村基層法庭,面對的當事人是廣大的農民群眾。郭興利用公正之心、愛民之心,平等對待每一位當事人,足跡遍及轄區的村村落落、山山水水。“背篼法官”郭興利代表了基層司法工作人員的最高品質:心系群眾、扎根基層、克己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