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電 在吉林省兩會上,一些政協委員表示,在關注霧霾天氣的同時,也應關注“室內霧霾病”,特別是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問題。
臺盟吉林省委員會帶來的一份提案中介紹,公用場所室內污染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大型服裝、鞋帽、建材類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等商場和大型公交樞紐,二是化工、橡膠等企業的生產車間。
由于這些大型公共場所多半是全封閉的實體建筑和構筑物,內部裝修物、商品、生產加工產品等所釋放或者形成的有毒、有害氣體,很難通過空氣流通系統順利排出室外,這給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帶來潛在健康威脅。
如何應對“室內霧霾病”?一些委員建議,除了對公共場所做好空氣質量監測外,還應建立相關的規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在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之外,將防空氣污染納入。同時提高排風設施的配套與使用水平,對現有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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