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安機關晝夜連續工作,通過多種偵查手段,將周喜軍列為“3·04”案件重點嫌疑人。迫于公安機關強大壓力,周喜軍于3月5日17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據周喜軍交代,3月4日上午7時許,其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吉普車(車牌號吉AMM102)盜走后,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途中發現被盜車后座上有一名嬰兒,車輛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至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于雪中(3月6日《北京青年報》)。
盡管被盜嬰兒的家人泣不成聲,跪著與竊賊隔空對話,“我求求你了,你把孩子給我就行,我啥也不追究”。然而,所有的一切悲情都無法挽回竊賊那殘忍的心。偷盜車輛本身已經觸犯法律的大忌,更何況要置無辜的孩子于死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誰家都有小孩,面對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要有多殘忍的心才能下得了手。現在竊賊剛剛抓獲,雖然我們無法知曉他掐死嬰兒的動機,以及在掐死嬰兒那一時刻他到底有什么樣的復雜心情,但我們知道,這一行為無疑是人間大惡。
人也是由叢林動物進化而來的,人性中無疑有惡的一面,如果任由人性中的惡四溢,人與禽獸就沒有什么區別。然而,如果人性只有惡,這個世界就沒有任何溫暖,人也不可能稱為人,更不可能進入文明社會。
在長春這一事件中,我們在驚詫于人性的大惡之時,也見證了人性中的大愛。案件甫一發生,長春市公安局就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交警、刑警、巡警、派出所等各警種聯動,出動警力8000余人次,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地毯式排查;網友和媒體也行動起來了,網友們為失蹤的嬰兒祈福,提供相關線索,勸說犯罪嫌疑人及早投案,許多網民甚至自發地加入到尋找嬰兒的隊伍之中;嬰兒失蹤事件甚至驚動了正在北京開“兩會”的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成為他們議論的熱點話題之一,他們也和普通民眾一樣關心著失蹤嬰兒的命運,他們甚至在考慮要加強和完善對偷盜、販賣嬰兒的立法。一時間,失蹤的寶寶不僅是媽媽的寶寶,也是整個長春人的寶寶,是許許多多關心他命運的網民們的寶寶。這種大愛雖然沒有融化大惡,沒有挽回失蹤嬰兒最終被扼殺的命運,但至少讓我們在春寒料峭中感受到一絲溫暖。
如今,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了,基于對這種大惡的極度憎惡,許多網民怒不可遏,甚至一些平時比較溫和的知名人士也是口不擇言。有知名網民稱“偷完車立刻掐死小孩,這根本不是人,是鬼啊!這根本不是自首,誰承認這是自首了……”甚至央視評論員楊禹也稱“長春偷車嫌犯將嬰兒掐死埋入雪中,相信法律會嚴懲此人。如果最終判他死刑,希望槍決。注射死刑便宜了他。”當然,還有比這更惡毒的詛咒——某位知名網民稱要“凌遲處死周喜軍!”我非常理解此時許多網民的憤怒心情,犯罪嫌疑人周喜軍涉嫌盜竊罪和故意殺人罪,盡管其有投案自首的情節,依據法律也可以處以死刑。但是,我還是認為,一切要依據法律來處理,該給他的訴訟權利應當保障,該認定的“自首”情節也要認定。即使是判處他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要用“凌遲處死”之類的詞匯來煽動民眾的仇恨。我們要用大愛的精神,來公正對待罪犯,公正地處理這一案件,讓大愛來融化大惡。
人類的文明進步,要追求大愛的上限,而不是停留于“以惡制惡”的下限。如果我們任由仇恨的情緒四溢,社會就會被一種仇恨的心理所彌漫,我們無力培育寬容之心,也無力促進我們社會的文明進步,進而,會使這次事件中體現出來的全社會的大愛之情消弭于無形,那么,我們的社會無疑也會再一次被周喜軍的大惡所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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