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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