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從“法制中國”邁向“法治中國”
2011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為中國的法治建設矗立起了一座新的豐碑,以此為標志,中國從“立法時代”向“修法時代”華麗轉身;從“法制時代”向“法治時代”全面加速。
在這一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這是一個激蕩人心的時刻,這是一個生發懷古的時刻,回首往昔,為了民族復興的光榮與夢想,為了國家強盛的理想與追求,幾代人凝心智鑄鐵卷,從青絲到白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濃縮了中國人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創新與實踐,并為這些創新與實踐提供了堅實的法制根基與保障。
一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史,同時也是一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探索史,它融匯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人民為民族的復興、國家的強盛、人民的幸福所進行的艱苦努力和不懈追求,它凝聚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指引下的政治文明與法治文明。
從1949年的共同綱領,到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問世,建國初期的立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確立了國家的國體、政體以及公民與國家的關系,確立了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體現了一個新生政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基本權利的需要。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改革開放為旗幟,中國開啟了民主法治建設的新時代。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這一時期經濟領域立法突飛猛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經濟合同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先后出臺。
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明確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使中國的立法工作進入了一個發展躍進的黃金期。不僅是經濟領域的立法,一批事關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立法法、行政復議法、高等教育法、職業病防治法、工會法、文物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的制定和修改成為這一階段立法工作的代表作。
進入新世紀,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立法工作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不斷加強,立法質量也不斷提高。特別是隨著人權入憲,尊重和保障人的權利成為這一時期立法的突出亮點。為進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行政強制法在千呼萬喚中終于破繭而出,刑事訴訟法在萬眾矚目下完成了第二次全面大修;為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物權法歷經13年,7審7讀,終于闖關成功,創下了中國立法之最;為強化對公民私權的保護,與民眾利益攸關的侵權責任法在爭議聲中反復磨合最終出臺。尤其令人欣喜的是,一直被認為是我國“立法短板”的社會領域立法在這一時期受到了立法機關的高度重視,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人民調解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食品安全法等先后出臺,成為民生立法的典范。
截至2011年12月底,除憲法外,我國共制定現行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規714件,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8921件,涵蓋社會關系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
法律承載著一個國家的立國理想,也構筑著一個國家的治國大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讓依法治國從宣言變成現實,從理念變成行動。
吳邦國委員長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座談會”上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意義作了高度的概括和總結,他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國家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各項事業均被納入了法制化軌道,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深入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日益繁榮、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積極構建,確定了明確的價值取向、發展方向和根本路徑。
路漫漫其修遠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鑄就了一份輝煌,也將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推到了一個新起點上。一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創新與實踐永無止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就永遠存在著自我完善、自我修正的內在動力和要求。所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充滿活力的、開放的、動態的體系,完善法律、修改法律,使各項法律制度不斷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生活需要,是未來立法工作的重心。
另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在“有法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以后,“有法必依”就變得更加現實而迫切。如果說“有法可依”需要的是創制的共識與智慧,那么“有法必依”需要的則是堅守的勇氣與決心。如果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制度領域構建了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符合中國發展方向的現代化法治規范,那么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則必須要在思想領域完成一次法治精神的革命與升華。
“法制中國”已全面邁向了“法治中國”。回首過去,過去成就了一份光榮;展望未來,未來張開了新的夢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讓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躍上了一個新的高度,而在這個高度上中國的民主法治擁有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強大的前進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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