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黑老大王紫綺一審庭審。

12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重慶賣淫集團女“黑老大”王紫綺(前左)在當地被執行死刑。圖為王紫綺7日在重慶五中院大審判庭。中新社發陳銅 攝
全國政法機關扎實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2009年年底,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國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三項重點工作作出部署,省、市、縣三級黨政主要領導和政法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悉數參加。三項重點工作在全國各地迅速組織開展起來。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各級政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緊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深入扎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探索創造了許多好經驗好做法。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探索建立“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機制,司法行政系統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專項攻堅活動”,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各地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解決突出治安問題為突破口,以創新體制機制為保障,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進一步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管理體系;各地政法機關在提高執法能力、細化執法標準、強化執法管理監督上下功夫,網上執法辦案、執法質量考評、執法檔案制度的建立,進一步提高了開放、透明、信息化條件下的執法公信力。
選舉法第五次修改實現城鄉選舉同票同權
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我國城鄉居民選舉首次實現“同票同權”。自1953年以來,我國農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經歷了從8:1到4:1的變化。此次修改,第一次將這一比例規定為1:1。修改后的選舉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此外,修改后的選舉法還增加了一系列的新規定:人大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公民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無隸屬關系的行政區域的人大代表;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的要求,應當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由代表候選人介紹本人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代表候選人的近親屬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等等。
兩高三部出臺兩個證據規定遏制刑訊逼供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兩個證據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了刑事訴訟證據的基本原則,細化了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對審查各種案件,辦理刑事案件當中收集、審查、判斷證據都有了一些很具體的規定,操作性更強。其第二條規定,“認定案件事實,必須以證據為根據”,第一次明文確立了證據裁判原則,這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的深化。《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不僅強調了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詞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還進一步對審查和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序、證明責任以及訊問人員出庭等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規范。
人民調解法獲通過有力推動社會矛盾化解
8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該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調解法共6章35條,要求調解組織充分尊重當事人權利的基礎上,采用多種方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避免人民調解程序司法化的傾向。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對適宜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可以在受理前告知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協議書經法院確認將具備法律效力。對經人民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認為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侵權責任法實施第一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
備受關注的侵權責任法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后,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部與物權法一樣核心在于保障私權、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越兩屆人大、歷經四次審議。侵權責任法首次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其亮點還包括:合法行為造成的損害也要賠償;故意駕車撞人致殘,保險公司需理賠;交通事故受傷,任何人都能得到救治;民用航空實行特殊賠償;高空拋物將牽連無辜;不再區分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網絡侵權應當擔責;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應盡安全保障義務;缺陷產品應當召回;確定死亡賠償金的特例即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新拆遷條例制定開先河兩次公開征求意見
經過兩年多的調查研究、征求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并于2010年1月29日正式公開征求民意。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其后的立法節奏一直緊鑼密鼓,高速運轉。12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全文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再次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新版條例在搬遷補償、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強制搬遷等方面,均有突破性進展:取消了行政強拆,明確交由法院定奪;明確房屋征收公告應包括征收補償方案,其補償標準不得低于市場價格;危舊房改造改稱“舊城區改建”,并明確須經人大審議通過。
同案當同判全國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
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刑事案件量刑規范化改革,目的在于進一步規范量刑活動,規范法官裁量權,同時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議,增強量刑公開性與透明度。其基本思路是從實體方面和程序方面著手,雙管齊下。在實體方面,改變傳統的“估堆式”量刑,明確量刑的方法和步驟,將量化引入量刑機制;在程序方面,改變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為一體的做法,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作為改革的指導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以及《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于2010年10月1日起全面試行。《量刑指導意見》明確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14種常見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幅度,選擇了常見、多發的交通肇事、故意傷害、搶劫、盜竊、毒品等15種犯罪進行規范,統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驟、量刑情節適用標準。
重慶續審涉黑案一批保護傘黑老大獲極刑
重慶打黑系列案件今年繼續開庭審理,一批“黑老大”及保護傘被判處死刑。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文強案,4月14日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文強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于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文強于7月7日被執行死刑。
8月12日重慶強迫數百名婦女賣淫的女“黑老大”王紫綺一審獲死刑,9月19日“黑老大”岳村犯12項罪名被執行死刑,“黑老大”樊奇杭9月26日被執行死刑。
黃光裕三罪并罰獲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
5月18日,國美集團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涉嫌犯罪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兌換港幣8.22億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實際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09億余元。2006年至2008年間,身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黃光裕,為給上述兩公司牟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一審判決后,黃光裕提出上訴。8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案進行了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工信部責令“3Q”停止惡性競爭向公眾道歉
裝360就別想用QQ!2010年11月3日晚,騰訊公司(QQ開發運營商)發布公告,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奇虎公司(360開發運營商)隨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戶端,但騰訊隨即關閉WebQQ服務,使客戶端失效。一度劍拔弩張的“3Q”大戰至此升級,直到工業和信息化部出手方才告停歇。11月21日,工信部發出關于批評奇虎和騰訊的通報,責令兩公司停止互相攻擊,確保相關軟件兼容和正常使用,在通報發布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道歉;通報同時責令加強溝通協商,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解決經營中遇到的問題。12月14日下午,騰訊訴奇虎公司損害商業信譽及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騰訊公司要求奇虎公司公開道歉并賠償400萬元,而奇虎公司則認為QQ存在窺探隱私,360并無過錯,雙方展開了激烈論戰。庭審結束后,雙方代理人均對記者稱,不會選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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