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保持與媒體的互動合作關系并非權宜之計。企業法務人員如何在企業風險來臨之前作出風險預警,并有效地與公關人員一起整合包括媒體在內的外部資源,使風險降到最低,確實是一門不得不掌握的功課
文 本刊記者 張馳
“企業法務與媒體的關系應當是預防風險,合作共贏的關系!痹谟伞斗ㄈ恕冯s志舉辦的2011中國公司法務年會暨公司法務30人論壇啟動儀式上,長期研究企業法務與媒體關系的《法人》雜志總編輯肖黎明表達了其觀點。此觀點立刻引起了與會人員的廣泛關注與討論。
無獨有偶,奇虎360公司的副總裁曲冰從企業管理者的角度回應了肖黎明的觀點,她認為:“作為一個合格的品牌傳播人員,對法務一定要非常在意,特別是作為上市公司,如果沒有上市可能會稍微好一些,但是作為上市公司,法務和公關的配合是非常密切的。而且必須非常合拍才可以。否則因為公關引起了法務糾紛,或者是法律案件,這非常不值,還可能會給品牌造成更大的損害。”
事實上,對企業法務與媒體關系,很多企業管理者及相關從業人員頭腦里并不是很清晰。
這其中包含著兩層關系,一層是對內的分工與協作,即企業內部的法務人員與公關人員是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定位,另一層是企業法務人員如何與外界互動,包括媒體,也包括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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