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丹,女,1977年3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壽寧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青年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青年志愿服務隊隊長,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理事。
2007以來,先后被授予壽寧縣巾幗建功標兵、壽寧縣最佳政法干警、壽寧縣綜治平安先進工作者、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第三屆福建省優秀女檢察官、第九屆福建青年五四獎章個人等榮譽稱號。
她愛崗敬業、立足本職爭一流。2007年,因出色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她從反貪一線被調到辦公室從事信息、文字工作。由于山區小院辦公室人手少,工作繁雜任務重,且人員流動頻繁,長期以來,她幾乎是一個人挑起了辦公室工作的大梁,往往白天處理各類紛雜事務,晚上夜深人靜時才能挑燈夜戰,起草各類文稿。但在困難面前,她并沒有退縮,而是加班加點,更加努力地工作。在她的手上,繁雜的辦公室工作變得越發有聲有色起來,《以文輔政方略》、《三管齊下抓信息》、《文明單位創建五步走》等一項項制度迅速出臺,一項項工作見到成效;在她的手上,40多篇宣傳調研見諸報端,壽寧縣檢察院的人力資源整合、檢調對接、補植復綠、鄉鎮檢察聯絡點等多項工作機制得到了省、市檢察院和縣委領導的充分肯定,一些工作的經驗做法還得到了省、市檢察院的重視推廣,供其他兄弟縣(市)院學習借鑒;在她的手上,辦公室成了院里名符其實的“先進戶”,先后5次被評為先進科室,信息工作、檔案工作、保密密碼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等均授予省級榮譽稱號。
她心系群眾,普法維權灑愛心。長期工作、生活在山區,她被山區群眾的樸實善良深深感染,也常常為一些山區群眾因不懂法的無知行為感動心痛和擔憂。為了能讓山區的留守兒童、婦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的利益得到保護,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她切實擔當起一名檢察官的責任與使命,牽頭組建了壽寧縣檢察院青年志愿服務隊,帶領隊員一直活躍在山區普法維權的大街小巷,先后組織開展了“檢察護航青春”、”“婦女維權進山村”、“關愛最美夕陽”等10多場大型普法維權活動,受益群眾達300多人,社會好評如潮,先后多次被市、縣電視臺報道。她特別熱心“青少年維權”工作,擔任3名貧困農民工子女的“愛心媽媽”,長期給予物質資助,并與多名失足青少年建立了“一對一”幫教協議,用她女性特有的溫婉、細膩,感動教誨著一個又一個失足青少年。在她和隊員的幫助下,先后有10多名失足青少年回歸校園,考上了理想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