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南京9月11日訊 (記者 張慶水)江蘇省司法廳廳長繆蒂生在今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近年來江蘇省各類調解組織和縣鄉兩級調處中心每年受理調處矛盾糾紛50余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7.88%,有效的化解了社會矛盾。
“作為大調解工作的發源地,江蘇始終以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提升調解能力,努力消除各種不穩定不和諧因素。”繆蒂生說,堅持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調處中心具體運作、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多種手段綜合運用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大力加強縣鄉兩級調處中心規范化建設,切實做到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目前,江蘇省1480個縣、鄉兩級調處中心全部做到了單獨設置,有獨立的辦公場所、獨立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
繆蒂生說,運用派駐式、進駐式、移送式等多種形式,推進“公調對接”、“訴調對接”、勞動爭議“五位一體”調解和交通事故調解、醫患糾紛調解等機制建設,在基層人民法院派駐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286個,在公安派出所和交巡警大、中隊派駐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1658個,在勞動部門派駐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184個。目前,江蘇省共有各類人民調解組織32414個,基本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對矛盾糾紛多發易發領域的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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