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形成公益保護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楊臨萍
司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完善公益訴訟制度中承擔重要職責。近年來,全國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認識加強中國特色公益訴訟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通過公益訴訟審判有力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有力推動新時代公益保護法治進程。近五年來,全國法院審理了包含檢察機關依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以及英雄烈士保護、未成年人保護、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安全生產、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絡詐騙、農產品質量安全、婦女權益保障等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充分發揮公益訴訟保護消費者及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制度功能。尤其在環境公益訴訟領域,審理了綠孔雀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該案被聯合國評為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典型案例),檢察機關提起的三清山巨蟒峰破壞案等一批標志性公益訴訟案件,不斷夯實守護綠水青山和增進民生福祉的法治防線,有力推動公共利益保護的法治進程。
二是加強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公益訴訟規則體系。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工作規范(試行)》《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解釋及規范性文件,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檢察公益訴訟等文件,構建起務實管用、嚴格嚴密的公益訴訟裁判規則體系。為了發揮公益訴訟預防性、懲罰性功能,最高法制定《關于審理生態環境侵權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最高法運用案例發布短平快優勢,發揮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的規則補充和示范指引作用,發布環境公益訴訟指導性案例25件、典型案例118件。與最高檢聯合發布10件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與10件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指導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工作。為規范和統一法院公益訴訟文書制作,發布《公益訴訟文書樣式(試行)》,進一步提高公益訴訟文書質量。
三是加強理論與實踐融合,夯實檢察公益訴訟立法基礎。社會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護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推進和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物質基礎,是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人民性的具體體現。公益訴訟制度完善必須緊緊依靠法治,尤其要有法律這一“國之重器”,以確保該項制度在法律框架范圍內有序運行。《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明確將檢察公益訴訟法(公益訴訟法,一并考慮)列入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規劃,這是公益訴訟制度發展完善的一件大事,也是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最高法應發揮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以及各領域理論和實踐基地作用,重點研究檢察公益訴訟立法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精準研判不同主體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特點,服務多元主體司法需求,不斷推動調研成果轉化,為專門立法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智力支撐,提升公益訴訟制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
四是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系統推動公共利益保護。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公益訴訟制度在各主體共同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各級法院始終堅持系統觀念,打破區域壁壘,發揮公益訴訟審判專業性、高效性、統一性優勢,跨區域司法協作、全流域協同治理,延伸拓寬公共利益保護。積極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主管機關溝通,健全聯席會議、案情通報、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機制,注重統籌兼顧、協同推進、多元共治,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與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損害賠償,生態環境保護磋商與訴訟,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的銜接,強化公益保護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形成公共利益保護合力。
(詳見《人民檢察》2023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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