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杭州1月9日電(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史雋)今天上午,浙江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19年全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情況,并同時發布2019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正義網率先報道的由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辦理的瞿某某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由永康市檢察院辦理的涉“新型平板走步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等榜上有名。
據浙江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黃生林介紹,這些案例覆蓋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領域,經過嚴格的申報、初選、評審、評定等程序最終由浙江省檢察院確定。由杭州市檢察院辦理的盛某某正當防衛案、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辦理的胡某某等人涉黑案、永康市檢察院辦理的涉“新型平板走步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景寧縣檢察院辦理的“六合彩”賭博系列案、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辦理的彭某某虛假訴訟監督系列案、杭州市下城區檢察院辦理的王某某訴杭州市下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撤銷公司登記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辦理的瞿某某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桐鄉市檢察院辦理的某制衣公司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江山市檢察院辦理的保健品虛假宣傳行政公益訴訟案、臺州市檢察院辦理的基本養老保險領域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為2019年度浙江省檢察機關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其中,永康市檢察院辦理的涉“新型平板走步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入圍檢察日報2019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及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
浙江省檢察院黨組將2019年確定為“法律監督行動年”,浙江省委率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有力地推動了全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黃生林重點介紹過去一年該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取得的主要成績。
據統計,浙江省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糾正漏捕、漏訴1678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953件;加強審判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訴414件,法院審結改判151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起抗訴369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570件,法院改判和采納786件;對民事行政審判程序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1286件,法院采納1270件;加強刑事執行監督,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24026人,提出書面監督意見412人,已糾正400人;加強民事執行監督,立案1758件,發出檢察建議1483件,糾正1466件;以非訴執行監督為抓手,狠抓行政執行監督,行政執行監督辦案數均位居全國首位。
同時,還進一步強化專項監督。開展英烈保護專項監督,對16起侵害董存瑞、黃繼光等烈士名譽榮譽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開展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查辦虛假訴訟案件2861件,涉案12億余元;深化推進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活動,對財產刑執行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904件,意見被采納3876件,經監督糾正后已執行金額6713.2萬元;深入推進判處實刑罪犯未交付執行監督活動,共監督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581人。
另外,全面推進巡回檢察。浙江省檢察機關按“派駐+巡回”相結合方式,開展監獄巡回檢察41次,實現了對全省監獄巡回檢察的“全覆蓋”。浙江省檢察院部署在杭州、寧波等9個地市推進對看守所、社區矯正、強制醫療場所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推動浙江省巡回檢察工作穩步走在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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