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長春6月25日電(記者劉景遠 通訊員何申)近日,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檢察院收到了國家稅務總局長春高新區稅務局對檢察建議的回復,對7家企業和個人違法占地漏征的156萬元耕地占用稅和滯納金已成功追回,使國有資產得到了有效保護。
2019年3月末,長春市高新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在行政公益訴訟履職中發現,2016—2018年間,有7家企業和個人因違法占用耕地受到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依照本條例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這7家企業和個人屬于占用耕地行為,依法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然而,他們是否已經繳納了這筆稅款呢?該院分管公益訴訟的副檢察長和主辦檢察官帶領第二檢察部工作人員,帶著查詢函來到稅務局進行核實。
該區稅務局在收到查詢函后,高度重視,當日召開會議研究,成立工作組,根據該院提供的資料,對7家企業進行全面摸排、約談。經核查,這7家企業和個人在未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占用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且未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致使國家稅款流失。
為切實保護國有資產,該院積極介入,向稅務部門下發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查清7家企業和個人的違法事實,積極履行稅務征收行政管理職責,按照法律規定限期繳納耕地占用稅及滯納金,挽回國家經濟損失。稅務局立即行動,高頻次約談相關當事人,廣泛進行政策宣講,迅速組織稅款入庫。截至6月3日,7家欠繳稅款的企業和個人已將應納稅款及滯納金156萬元繳納入庫。
“訴前檢察建議幫助我們有效地規避和防范了執法風險,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中的漏洞,維護了稅法剛性、有力地保障了國有資產不受損失!遍L春高新區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科長表示:“我們將建立健全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征管措施,進一步加強數據比對工作,全力保障國家稅款依法足額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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