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桂林3月22日電(通訊員彭田豐)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灌陽縣檢察院通過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灌陽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對灌陽縣黃關鎮順溪村全寶藏烈士紀念塔、灌陽鎮鶴龍村鄭高烈士墓、蔣來發烈士墓等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修繕維護,保護好英雄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
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規定了檢察機關對英雄烈士名譽和聲譽的相關公益保護。為了落實好本法規定的檢察機關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捍衛英烈尊嚴,3月初,在清明節即將到來之際,該院干警對轄區內烈士墓和烈士紀念碑等英雄紀念設施進行了實地調查,全面了解轄區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現狀,發現部分烈士陵園內存在烈士生平事跡碑文模糊不清、墓地內無人監管、雜草叢生、周圍落葉覆蓋,影響了對英雄烈士悼念緬懷的莊重性和嚴肅性,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月18日,該院向灌陽縣民政局公開送達了檢察建議,建議其及時對轄區內烈士陵園進行清理整改,建立健全烈士陵園服務和管理工作規范,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宣傳教育,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灌陽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在收到檢察建議書后,表示盡快落實檢察建議提出的內容,并與相關鄉鎮共同磋商英烈紀念設施維護管理具體工作安排。據悉,該院將跟進監督,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