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蘭州1月8日電(記者南茂林)“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湖南團、甘肅團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對我省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進行視察,這既是重視和支持,也是激勵和鞭策。”甘肅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局長楊正文在“甘肅檢察”官微推出的微視頻里,講述了自己2018年印象最深刻的事情,他的同事總結了2018年工作的關鍵詞。
關鍵詞一:接受監督
“全省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監督力度大,工作亮點多,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好,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去年7月下旬,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全省檢察機關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時,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全省刑罰執行監督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8月下旬,來自湖南團和甘肅團的19位全國人大代表的視察了甘肅省檢察工作特別是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大家都用“感觸很深”這四個字來評價甘肅檢察機關的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并積極建言獻策。
“要把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全國人大代表們的意見建議落實到具體工作中。”針對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意見和人大代表的建議,甘肅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強調。
甘肅省檢察院深入學習審議意見,對代表的意見建議認真進行歸納梳理,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針對性地采取加強和改進措施,建立臺賬逐一“銷號”。
10月下旬,針對全國人大代表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視察時提出“女子監獄圖書室圖書陳舊,應予以更新”建議,該省檢察院執檢局發出倡議,號召省院機關干警參與“關愛女性、傳遞書香”圖書捐贈活動,向女子監獄捐贈圖書300余冊。
12月份,針對代表提出“要加強宣傳”的意見建議,該省檢察院圍繞各項重點工作,連續召開3場新聞發布會,向社會交出檢察答卷。與此同時,通過新媒體架起與廣大群眾溝通的橋梁,在年末歲初,省檢察院官微推出了“回顧展望”微視頻專欄,邀請平時埋頭辦案的檢察干警們來到鏡頭前,講述自己工作的點滴與過往,全方位展現2018年工作,擴大檢察工作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
星光不負趕路人。“2015年以來,我們還開展巡視檢察215次,督促被巡視單位整改問題440個。”該省檢察院執檢局副局長張振宇介紹,該省主動邀請部分全國及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參加對監管場所的巡視檢察,得到了代表、委員的積極回應和評價,提升了巡視檢察權威性。
關鍵詞二:加強辦案
“甘肅省共配備刑事執行檢察干警332人,其中入額檢察官113人,承擔著對89個看守所1萬余名在押人員、15個監獄2.7萬余名罪犯和1.7萬余名社區矯正人員刑事執行情況的檢察監督任務。”該省檢察院執檢局副局長王昇介紹,全省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堅持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突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監外執行檢察監督和監督糾正刑事執行活動違法行為四項核心業務,全面加強對刑事執行各環節的監督。
據介紹,2018年,該省共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909人,提出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建議729件,辦案機關采納573人;針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問題共提出書面糾正意見686人,已糾正594人;針對監外執行活動履職不當問題共提出書面糾正意見631人,已糾正609人,其中糾正脫管160人、漏管56人;針對交付、收押、出監、出所、監管等非監外執行活動履職不當問題共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91件,已糾正376件。
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有權人”“有錢人”犯罪后“花錢買刑”“提錢出獄”,以及財產刑“空判”現象多、實際執行率低等問題,該省檢察院嚴格執行重大案件備案審查制度,審查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案件31件,并將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等“五類罪犯”的財產刑執行作為監督重點,截止2018年12月,共核查涉財產刑案件5519人,涉及金額約6152萬元。
2013年,陳靜因販賣毒品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由于當時懷孕,法院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在嘉峪關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接受社區矯正期間,陳靜曾從事過不法活動,并且每逢哺乳期滿便會再次懷孕生產,一直利用懷孕、撫養子女為掩護逃避法律制裁。
“這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尊嚴,也嚴重威脅社會和諧穩定。2017年10月,我們發現陳靜哺乳期已滿后,立即建議市司法局帶其進行孕檢,”嘉峪關市檢察院執檢局檢察官介紹,在證明陳靜未再次懷孕后,檢察機關立即啟動提請收監程序,建議司法局對陳靜提請收監。陳靜于2018年6月25日被投送蘭州女子監獄服刑。
“針對類似情況,我們堅持共贏監督理念,健全完善全省刑事執行工作機制,由我們牽頭,聯合法院、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起草制定了刑罰交付執行有關工作規定,推動解決病、殘及吞食異物、利用懷孕和唯一撫養人逃避刑罰執行等刑罰交付問題的解決。該規定正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甘肅省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劉霞介紹,截止2018年12月,全省檢察機關累計清理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230人。
關鍵詞三:保護人權
“為了讓高墻內的在押人員感受法治溫暖,去年全省開展了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該省檢察院執檢局四級高級檢察官王澤恩介紹,全省共受理在押人員申訴案件59件,辦理46件。
1999年12月,邵峰被以聚眾斗毆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后交付平涼監獄服刑改造。2003年,甘肅省高級法院認為該案適用程序違反法律規定,指令慶陽市中級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期間邵峰獲減刑1年;2004年法院再審判處邵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7年6月邵峰被甘肅省高級法院裁定減為有期徒刑19年3個月。
從被羈押,到再審改判無期后減為有期徒刑,邵峰實際執行的刑期已達7年半,但法院對再審前的服刑時間以及減刑的刑期未考慮折抵。
去年,邵峰多次向平涼市檢察院駐監檢察室提出申訴,檢察機關受理并審查后,認為應當對已經執行和減刑的刑期進行折抵,向最高檢執檢廳請示得到支持。經過努力,甘肅省高級法院最終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審查意見,對邵峰減刑3年3個月20天。邵峰申訴的問題最終得到解決。
去年,靜寧縣檢察院應約在監管場所見到了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被羈押的高丁,根據其反映問題開展了對其訊問的合法性核查,發現偵查機關存在非法取證行為,促使偵監部門作出不批捕決定,維護了形式被執行人合法權益。
“我們還積極探索與監察機關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包括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和刑事執行活動中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察與監察銜接機制等。”王澤恩介紹,該省檢察院加強調研和業務指導,主動適應和應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影響,積極探索對重大案件在偵查終結前核查是否存在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等工作,積累了一定可推廣的工作經驗。
據了解,白銀、張掖等市檢察院出臺了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相關制度,慶陽市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案件逐案開展了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工作,并出具審查報告附卷。
關鍵詞四:智慧執檢
“信息化建設將為司法辦案提供無限可能,”該省檢察院執檢局副處級檢察員茅玉芬介紹,去年5月31日,完成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的設備安裝和辦案軟件研發工作后,該省檢察院與省法院、省司法廳在天水市聯合召開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現場推進會,全省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正式啟動。
據了解,該省檢察機關積極把握科技變革的戰略機遇,將刑事執行監督信息化納入全省“智慧檢務”建設總體規劃,與看守所監控系統、司法行政機關社會矯正信息管理系統聯網工程建設同步推進,刑事執行監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刑事執行作為國家刑事司法活動的最后環節,事關懲治預防犯罪效果,事關公民基本權利保障,事關社會大局穩定,事關司法公信力。”甘肅省檢察院分管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黨組成員權有讓表示,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強化工作措施,探索檢察監督新方式,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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