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舟山6月28日電(通訊員 陳洪娜)6月27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檢察院收到該區某部門的回復函“相關租賃費已經全部收繳完成,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至此,該院發出的檢察建議被相關部門采納,國有財產得到有效保護。
2017年8月,該院民行部負責人在列席旁聽審計部門向區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過程中,注意到該區存在“部分國有資產回收不到位”的情況。隨后,民行部門檢察官立即聯系審計部門,調取相關資料,發現該區某部門下屬國有獨資公司存在國有資產租賃資金未及時收回的情況,侵害了國家利益,遂依法進行了調查。
經過多次調查及核實,查明該國有獨資公司將所屬的國有資產一公建大樓出租給一企業,租賃期限為2013年至2021年。2017年之前的租金,承租方都按時支付,2017年-2018年度的租金,按照合同應于2017年5月予以支付,但該企業以人員變動、經濟不景氣等為由,遲遲未交付130余萬租賃費。該企業之前也存在拖欠租賃費用的情況,如果不及時收繳到位,極有可能導致國家資產流失。
4月30日,該院向該國有獨資公司的監管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該部門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增值、收益收繳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監管職責,盡快采取有效措施收繳國有資產租金收益人民幣130余萬元,同時要求該局加強對下屬國企資產管理的巡查及監管。
檢察建議得到了責任部門的高度重視,在下屬部門及出租大樓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配合下,通過約談承租方負責人、發律師函等形式多次催繳,僅1個月時間,承租方就全部付清了租金。
同時,該責任部門與承租方進行了進一步協商,收回了下一年度的一半租金672378元。下一步該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巡查及監管,切實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收益收繳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監管職能,杜絕此類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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