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最后一天傳出公安部原黨委委員、部長助理鄭少東被“雙開”,到1月15日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組書記康日新被“雙開”;從1月18日福建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陳少勇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到19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歲末年初接連爆出的高官涉嫌貪腐犯罪案,似乎預示著在2009年“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基礎上,一場新的更強勁的反腐風暴即將來臨。
在這種背景中,于2010年1月11日至13日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更加引人注目,胡錦濤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當前要“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13日發表的全會公報強調,2010年要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媒體將此解讀為《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發出反腐新號令——“五個嚴肅查辦”再掀反腐風暴》(1月19日《檢察日報》)。
從內容上看,這“五個嚴肅查辦”清晰傳達了2010年中央反腐的策略部署,尤其是針對商業賄賂、房地產開、群體性事件以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領域的嚴肅查辦,敏銳把握住了當前官吏腐敗的新動向,具有鮮明的指導意義和現實針對性。以此為據,我們當對2010年的反腐風暴樂觀其成,也期待這一年能夠成為制度嚴格執行下的“廉政年”。
其實,無論是前文所述的大案要案的查處,還是“五個嚴肅查辦”的號令,其本源都在于對現行反腐倡廉制度的一種執行。而反腐之所以被人們稱為“風暴”,也只是我們的執法一時出現了集中、從嚴、高壓的態勢,此間既有偶然的因素,也有決策者贏取民意、恢復民心的意圖。很顯然,無論是廟堂之上精心策劃的反腐風暴,還是江湖深處綿綿不絕的吏治希冀,都繞不過制度落實這一關,仰賴于把規制、監督、糾治公權的種種法規制度一一激活。
在憲政視域內,反腐是個日久彌新的話題,它既標識著現代法治對公權運行的規制程度,也維系著執政合法與正當的民意根基。然而自古以來,雖然統治者都將反腐當做事關社稷的核心要務,但吏治腐敗卻似乎總是難以走出循環的怪圈,究其原因固然有體制的病灶、公權規制的缺失以及官場文化的沉淪,可筆者以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關鍵仍在于制度執行上未能“自始至終”。歷朝歷代,從初期的嚴格吏治開創繁榮之勢到最后制度廢棄不用以致衰敗,莫不是制度執行發生了扭曲。
應當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法制的恢復與健全,吏治領域的制度規范已接近周延。從紀委、監察、審計、檢察到各級黨政機構,從《公務員法》、《領導干部任用條例》、《黨內監督條例》、《違紀處分條例》到中紀委“四大紀律、八項注意”、“五條禁令”等,我們堪稱構筑了世界上最宏偉的“立體式、全方位,橫到底、縱到邊”的反腐體系。但與此相反,這些組織機構和法規制度并未有效地將公權“關進籠子”,而是在各種漂亮的借口下任由官員自行解脫,以致被民間戲稱作“牛欄關貓”。同時,面對以權謀私、貪污腐化和賣官鬻爵等腐敗現象,人們卻又多喜好歸罪于“制度”,甚至把制度的不完善當作“筐”,連主管部門也偏信此“筐”,熱衷于出臺各種稀奇古怪的禁令。
這樣的邏輯難免讓人生疑,是不是制度一旦健全、完善了,腐敗的陰霾就會迅即散盡,廉政的晴空就會馬上展現呢?不可否認,我們在反腐體制上還有諸多可待完善的空間,如常被國人提及的新加坡“反貪污賄賂局”和香港“廉政公署”的體制,而吏治的根本更有賴于一種民主法治型的政治體制的構筑。但是在我們就宏觀體制侃侃而談的同時,切不可忽視了現行制度的運行,因為世界上任何一種良好的反腐體制莫不是以嚴格的執行與落實做保障的。
由此觀之,2010年的反腐風暴究竟能否刮得起來、能刮多大多久,筆者到并不十分在意,因為在一個常態型的法治體制中,現行法規制度的嚴密執行足以讓風暴“經久不衰”,足以對吏治形成震懾與規制。我倒是期待,在政治體制改革的具體反腐路徑上,我們不妨多向制度的持久落實要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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