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被告人被帶進法院設在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法庭。
倆被告人在等待一審宣判結果。
合議庭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厚厚的卷宗折射出此案復雜程度。
宣判結束后,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接受多家媒體的采訪。
正義網四川6月8日電(通訊員 孟大慶)6月7日下午,江蘇省通州區法院在位于如皋市的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一起侵犯商業秘密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后,當庭公開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方贊、李全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八萬元。 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被告人劉方贊、李全文分別于2007年、2008年成為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人員,在工作期間掌握了企業經過4年自主研發獲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認定的技術。2009年4月,浙江省某科技公司成立,生產與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產品,但沒有掌握該制造技術的專業人員,劉方贊、李全文接受浙江某公司的邀請,并帶走原工作單位的三大部分技術資料,分別采取化名的形式在新單位工作,侵犯了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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