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似乎生活在個人信息相當透明的時代,剛辦理買新房、辦公司、生孩子等事情,陌生電話就追蹤過來,纏著你不放。網絡時代給人帶來便捷,也給人帶來無限煩惱和無奈。隨著信息保護訴求的上升,早在在今年3月的“兩會”上,“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為互聯網服務保駕護航”就成為重要提案之一,十八大報告中也提出提出,“加強網絡社會管理,推進網絡依法規范有序運行”。
要說,這不是網絡本身的錯誤,形形色色的網絡欺詐騷擾,無非是黑色經濟利益在背后作怪。不少司空見慣的“祝賀你中大獎,請前來領取”、“孩子生病,請速寄款來”等信息,就是騙取錢財常見的伎倆。盡管這是一個被識破的臭招,但還是傳來有人中計,落入圈套的消息。除此外,還有人通過掌握的文字或圖片等對他人進行要挾,從中索取錢財。事實說明,網絡違法犯罪,不僅侵犯了個人隱私,也危及到國家安全,到了非下大氣力治理不可的時候了。
生活離不開網絡。如何保護保護個人信息、維護網絡安全、促進網絡健康有序發展,是當前需要解決好的一個課題。筆者以為首先要營造保護個人信息應成為全社會自覺行為的氛圍。從道德和法律的層面上,教育培養公民尊重和維護他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意識,樹立“尊重他人權益也是尊自己權益”的新風,提高公民文明素質,以人為本,從治本做起。
保護個人信息應成為全社會的自覺,這是一個大的走向和格局,需要正本清源,在治理上下功夫,同時得到相應法律制度的支撐。一是要治理信息流失的“源頭”,斬斷經濟利益的鏈接。之所以有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大肆販賣個人信息,正是因為有經濟利益綁架的內外勾結。因此,加強對網絡運營公司的管理,包括金融、衛生、學校、職業中介等個人信息密集登載存儲的單位的管理,勢在必行。對這些信息輸入的單位,要實行重點監護,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密制度,一旦發現泄露,要嚴肅處理,姑息不得。同時,倡導網絡及手機用戶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以便備查,增強網民的責任感和憂患意識。
二是要編織好保護個人信息的“法網”,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販賣個人信息之所以猖獗,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打擊不力。而打擊不力的問題的癥結又體現在“無法可依”上。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規定條款過于原則和分散、客觀上導致適用性和操作性不強。因此,建議全國人大和兩高加強這方面的司法解釋,細化條款,以適應和滿足執法機關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需要。
尊重和保護個人信息成為為全社會的自覺,是營造文明、健康、有序的網絡社會的一個根本前提。讓我們共同努力,從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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