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的消息進入公眾視野僅6天、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僅3天后,即傳來了唐慧獲釋的消息。像此前的一些公共事件一樣,唐慧被勞教事件也沿襲了“事件曝光—輿論關注—上級重視—快速解決”的路徑。有人稱此為“媒治”,因為媒體(包括紙媒、網媒和自媒體)在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試想,如果沒有媒體的參與、沒有網絡這一平臺,事件會是什么結果?然而,“媒治”的勝利卻讓人難言輕松,因為僅靠“媒治”并不能達到“根治”的效果。唐慧“獲救”了,不知究竟還有多少個“唐慧”仍蒙受著不白之冤?
唐慧獲釋了,但留下的并不是一個句號。輿論對由此事所引發的一些社會議題的討論仍在繼續,比如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化維權以及勞動教養制度。部分網民甚至希冀通過“唐慧案”將勞教制度廢除,一如當年的“孫志剛模式”。但同時也有觀點認為,這樣的期望對唐慧這樣的個體來說是“不能承受之重”。無論如何,我們都希望唐慧案能夠成為傳遞法治理念、推動法治進程的一個新契機。
唐慧之后,湖南湘潭魚販王培軍成為輿論的又一個關切對象。王培軍扶起并非自己撞倒的老人并為其支付醫藥費后,卻遭遇了連環索賠甚至奪命恐嚇,無力應對的他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王培軍或許是想以死亡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抗議,或許只是在逃避,但無論如何,他的死換來了全社會對多個問題的反思。
對比同期發生的“上海街頭老人倒地無人敢扶引老外大罵”事件,有網友提出了質問:“做好人扶起來,結果遭到惡意敲詐,或許還會惹一身官司;做自私人不扶,又會被說沒愛心、沒良心,惹一身責罵。我想請問:這個社會到底怎么啦?我們又該如何教育我們的孩子,教他們扶還是不扶?”
曾參與事件調解的派出所也受到了多方質疑。據稱王培軍與對方約定的“一次性”解決方案得到了派出所副所長的簽字,但當“受害方”單方面撕毀協議時,派出所的調解功能卻停擺了;當民事糾紛演變為暴力恐嚇時,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功能同樣缺位。最終的結果,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與唐慧案一樣,王培軍的悲劇也暴露出了社會救助體系的缺席。媒體報道中提到,“唐慧一上車就哭了,說舍不得給她幫助的朋友,害怕回去后,再次孤立無依”。這話看得人心酸。如何讓唐慧不再感到孤立無依,如何讓王培軍不再感到走投無路,如何讓像他們一樣的求助無門者都能擁有一條切實可行的救濟渠道,是兩起事件留給社會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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