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想更換手機流量套餐,花了十幾元辦了個“免流卡”,卻發現每月流量費用不降反升;如果你被運營商電話告知可以優惠升級手機套餐,卻發現手機賬單里突然多了一筆新增費用……近年來,隨著移動通信業的快速發展,逐漸涌現出愈多繁瑣復雜且模糊難懂的手機套餐辦理方式,讓眾多消費者不堪其擾(《人民日報》11月15日報道)。
利用“話術陷阱”對手機套餐的優惠幅度進行虛假包裝或片面夸大,卻對附加條件以及適用情況語焉不詳甚至只字不提,更設置重重阻礙限制手機用戶的自主選擇權,這些電信業務經營者就像破解了攫取利潤的“密碼”,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在做著名不符實的宣傳,用“顧客是上帝”的邏輯,在一步步讓“上帝”成為營銷系統的犧牲品。
公開透明,本來是消費者對于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基本要求和底線,而有時卻成了電信業務經營者在巨大利益誘惑面前隨意突破和反復橫跳的“虛線”。這不僅傷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善意,破壞了電信消費市場的正常秩序,而且表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能存在欺詐消費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面對如此“套路化”的運營,有關部門也在頻頻亮劍打擊。早在2018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電信資費營銷行為的通知》,明確規范電信資費營銷行為,引導基礎電信企業推出簡潔資費套餐方案,做好資費“清單式”公示。日前,工信部出臺《關于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再次要求相關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稱,及時提醒用戶流量使用情況,合理設置套餐外流量單價,讓用戶“套餐能看懂、選擇更明白、用著更放心”。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如有欺詐收費行為,消費者有權請求撤銷,并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誠然,有關部門在加強嚴厲監管的同時,應對被監管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提出具體的整改要求,確保有一個改一個、有一批改一批,對屢教不改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保證懲罰的不可避免性,讓其痛到不敢再犯。此外,還應重視對消費者的提醒和指導,適時總結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日常推廣中的常見套路,縮小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讓消費者積極作為,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利,提高鑒別能力和辨別意識。
消費者是市場真正的裁判,任何一個經營者都不該也不能忽視消費者的力量,那些被消費者唾棄的經營者,最后都只能消失于市場之中。經營者唯有做到誠信、自律,讓消費者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自由地選擇,才能使其經營項目廣受歡迎,經久不衰。 (作者:王昱璇)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