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大慶油田總經理王永春被組織調查后,8月27日又有三名中石油高管被通報正在接受調查。這三名高管分別為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昆侖能源董事會主席李華林;中石油股份副總裁兼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冉新權;中石油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8月28日《新京報》)。
中石油在兩天之內四名高管被查,其中一人擔任副總經理尚未滿月。這樣的轟動事件不亞于當年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案。盡管中石油稱,公司經營不受影響,四高管也已有接替人選,但很顯然,這次多名高管同時被查,多少會影響到投資者和公眾對中石油的信心。當然,這也會增強公眾對反腐的信心。
這四名高管集中被查的原因,不僅國資委沒有披露,而且中石油也沒有透露。不過,這是一個很容易猜透的謎底——腐敗。曾有石油系統人士指出,石油系統高管落馬大多涉及貪污腐敗。2010年,中石油黑龍江銷售分公司總經理、中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一建公司總經理等高管就因為涉嫌貪污被集中調查。
所以,中石油高管被查,基本可以肯定是腐敗惹的禍。至于這4人究竟如何貪污、涉案多少金額、是何原因,期待紀檢部門查清后及時充分公開相關信息。而且還可以肯定一點,每個腐敗的高管都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因此,要在整個中石油系統掀起反腐風暴,甚至有必要讓反腐風暴刮向其他央企。
這是因為,無論央企系統還是地方國企,近年來腐敗大案要案曝出的越來越多,比如中儲糧窩案、中國移動腐敗窩案等,都讓人震驚。這些腐敗案,不僅讓央企形象甚至國家形象受損,而且還給國有資產造成損失。筆者建議,有必要把央企作為反腐重點、審計重點,真正打造“廉潔央企”。
日前,中石油官網刊登了其董事長周吉平的講話:領導不要吃“禁果”。很顯然,不能指望這樣的講話約束腐敗。盡管2009年頒布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2011年又出臺了《中央企業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實施辦法》。但事實說明,制度還是“紙老虎”,沒有發揮應有威力。
在筆者看來,打造“廉潔央企”不僅要讓制度發力,更要加快央企改革。中石油高管集中被查以及中國移動腐敗窩案等充分說明,如果央企改革不提速,就會滋生高管腐敗等問題。因為央企目前還有很高的行政級別,還沒有完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還存在壟斷,如此,各種問題就會不斷冒出。
比如說,央企大一統的管理體制和金字塔形的治理結構,導致主要領導的權力高度集中,無論是董事會、監事會,還是企業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同虛設,就容易造成高管集權體制。在這種體制下,權力不受制約自然就容易出現腐敗。所以,亟待在央企中推行現代企業制度。即使已在推行,也要提速。
除了推行現代企業制度,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制約外,還應該讓公眾監督,因為央企不是一般企業,而是全民出資的企業,那么,13億出資人就有權利和責任來監督央企的方方面面,包括工程招投標、高管職務消費等。而國資委和每一家央企也有責任創造一個便于出資人監督的條件和環境。
今年5月,針對審計署公布的央企審計結果,國資委發布《持續開展管理提升建設陽光透明央企》倡議。今年8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中央企業要用改革的辦法和調結構的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建設“陽光央企”。顯然,“陽光央企”也是央企改革的方向之一,有陽光來消毒,才能遏制央企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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