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只站在患者角度,醫生往往很難逃脫過度醫療的質疑。然而,遇事把板子全打在醫生身上,又有失偏頗,畢竟也有不少患者主動要求“多上支架”,在他們看來,支架比醫生值得信任。
對高端醫療設備的信任超過了對醫生職業道德、醫術的信任,其中一個后果就是醫療費越來越高。而鑒于有些病癥并不是先進的醫療設備所能治愈的,因而,醫患關系的緊張程度便越滑越深——患者認為我付了這么昂貴的醫療費,醫生就有責任將所有的疑難病癥都治愈。一旦錢花了,病卻沒治好,醫生便成了“替罪羊”,醫患沖突便有可能上演。
著名醫史學家亨利·西格里斯曾說,每個醫學行動始終涉及兩類當事人:醫師和病員,醫患關系無非是這兩群人之間的多方面關系。無論是“醫”還是“患”,其出發點都只有一個——讓病人康復起來。這本該是互相協作、目標統一的“利益共同體”,也是最應該互相信任的兩個群體,為何卻屢屢陷于水火不相容的對立之中?
當然,我們大可以將責任推給醫生和醫院。確實,在現有的醫療體制下,有不少醫院和醫生出于利益的考慮,把醫療的公益性拋之腦后,用醫藥提成的“潛規則”鼓勵醫生過度醫療。比如說,衛生部藥政司副司長姚建紅曾表示,中國平均每年每人要掛“8瓶水”。不否認這其中有醫生為了牟利而開大處方。但反過來,是否也有患者自作主張地認為,只有掛水病情才會好得快,因而主動要求過度治療?
一方面,一些患者及其家屬以為醫學萬能,進了醫院就等于進了“保險箱”,生命健康有絕對保障;另一方面,他們又認為自己花了錢就要治好病,一旦病情不見好轉或者惡化時,就覺得醫院和醫生不可原諒,忘記了之前醫生的付出。“病好了,萬事大吉;病沒好,立刻翻臉”,以結果為唯一導向的利益交換關系,取代了本應是互相信任的醫患關系,這又何嘗不是一種社會病?審視那些“錄音門”、“醫院血案”的醫患沖突事件,無不如此。
患者和醫生都有焦慮,都容易把這種焦慮和緊張傳遞給對方,從而將最基本的信任關系變成了一種利益交換。我們可以將其歸因于以藥養醫的體制,但拋開體制,說白了還是一個責任和信任缺失的問題。不妨多給醫生一點信任,少些懷疑,這既有利于患者的身心健康,也可以緩和醫患的緊張關系,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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