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示和事后核查,應當成為官員財產申報的兩個必選項,在內外部的強大監督之下,官員才不敢有所隱瞞,財產申報的反腐意圖才能實現。
針對有網民曝光廣州番禺區城管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兒名下擁有21套房產一事,番禺區紀委作出回應,經查,蔡彬家庭房產數量與網帖所列數量基本一致,此前蔡彬在其每年的財產申報中,均稱自己擁有住房兩套,存在嚴重的瞞報行為。鑒于蔡彬的錯誤行為,番禺區委作出對其停職的決定,并作進一步調查。(新華社10月11日)
一個涉嫌貪腐的網絡舉報,再一次得到證實和查處,不過,這并不值得高興。蔡彬擁有的21套房產中,不少都是很早就開發出售的樓盤,也就是說,蔡彬隱瞞名下房產,多年前就開始了。那么,蔡彬的財產異常為何長期未能被發現?
其實,按照常理想想,有21套房產,這樣嚴重超出個人收入的資產,怎么會敢主動報告給組織?“瞞報”是必然的。換言之,僅僅靠個人主動申報,很難發現貪腐現象。
“官員坐擁21套房”,暴露出目前官員財產報告制度的兩個不足:一是,只報告不公開,官員申報自家財產后,這些資料被束之高閣,民眾無從查看,更談不上對官員誠信進行監督;二是,與財產申報相匹配的信息核查機制跟不上,現實中,很少聽到有地方對官員申報財產展開核查的,更沒聽說過有貪腐官員是在核查過程中被挖出來的。
官員財產申報,關鍵不在于申報本身,而是申報之后怎么辦。社會公示和事后核查,應當成為官員財產申報的兩個必選項,在內外部的強大監督之下,官員才不敢有所隱瞞,財產申報的反腐意圖才能實現。
官員申報增加公示環節,是民意所向,時機也已成熟,現在所需要的,是推行的魄力。而事后核查環節,一度被認為很難做到,現在看來并非如此。固然,由于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難以全面核查官員申報財產的準確性,但至少,在不動產信息這塊,核查機制的建設業已成熟——現在房產信息的網絡查詢十分便捷,加之房產信息很快將全國聯網,所以核實官員的房產信息,很容易就能做到,此次網友曝光后,番禺區紀委很快就核實了“21套房”的真實性,就是明證。
從“天價煙局長”周久耕,到“表叔”楊達才,再到“房叔”蔡彬,網絡反腐一次次顯露威力,這同時也說明加速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建設,眼下似乎處于一種膠著狀態中。一些人認為,財產申報公示制度“急不得”,需要相關配套措施完善后,才能全面推行。然而,從民意的呼聲和反腐的現實看,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實在不能再等下去。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建設其實沒必要一步到位,而完全可以從易突破的環節做起,例如社會公示和房產信息核查等,逐步積累經驗,在實施中一點一點去完善,最終財產申報公示制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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