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民航部門、機場等,利用日漸豐富的傳播工具將法律常識傳播出去,將有助于打消“惡作劇者”的念頭。
從8月29日至10月9日,共有5架中國航班遭遇電話信息威脅。專家表示,這一密度相當驚人,在國外都非常罕見。這些威脅最終都被證明為子虛烏有,不少行為人編造恐怖信息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有的只是為了阻止某人離開;而有的居然自稱是為了“活躍氣氛”。
編造恐怖信息案頻發,是一個糟糕的信號。對于航空秩序而言,牽一發而動全身。一個行為人臨時起意的惡作劇,不但會令某個航班延誤并徒耗民航和警力資源,也將使受此影響的旅客和航空公司產生實際的損失。至于由此引發的社會恐慌,更是無法簡單地用金錢來估量。
遏制此起彼伏虛假恐怖信息,當然可以期待公民素質的提升,但這是潤物細無聲的長久之策。除了公民教育之外,迫在眉睫的,就是提高編造恐怖信息的代價,讓潛在的“惡作劇者”切實感到,這樣的玩笑開不起。
當然,應對恐怖信息的編造者,法律并非沒有準備。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9月9日那位只為活躍氣氛而宣稱自己攜帶了炸彈的旅客,就被三亞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
從已經處理的幾起類似事件來看,拘留和罰款是對“惡作劇者”最常見的究責。面對“空包彈”仍然在電話里亂飛,有學者建議通過修法以提高經濟處罰的額度,從而達到提高編造恐怖信息的代價之目的。這自然也是一條路徑,值得立法機關認真考量。
而在修法之外,現行法上其實也能找到更嚴厲的制裁,如刑法中就有“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設計。對那些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和民航部門、機場等,利用日漸豐富的傳播工具將這些法律常識傳播出去,將有助于打消“惡作劇者”的念頭。很多虛假恐怖信息的發布,就在行為人的那一閃念。一條微博、一張招帖、一個公益廣告、機票上的一句溫馨提示,都可能成為恐慌的化解者。哪怕我們最終并不能杜絕所有編造恐怖信息行為的發生,但至少可以挽救一批“惡作劇”的愛好者免予被拘留,也讓更多的旅客免于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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