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全國全面啟動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昨日,衛生部發布《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患者入院時要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8月2日《新京報》)
醫生收紅包,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為潛規則,特別是一些重病大病的患者,千方百計給醫生送紅包,不送紅包總覺得“不放心”,有些醫生拒收了紅包,竟然遭到病人和家屬的懷疑甚至發生矛盾沖突。從表面現象看,醫生收受紅包的責任在于患者的“送紅包”,然而,分析一下患者送紅包的原因,我想不外有二:一是患者對醫生和醫院缺乏信任,害怕不送紅包醫生就不會盡心盡責為患者治病;二是確實有些醫生在收受紅包,若沒有在一些醫生的收紅包在先,也就不會有病人和家屬的“必送”紅包在后。因此,筆者認為在制止醫生收紅包之風,關鍵在于醫生不收紅包,并且盡心盡責地為患者治病,從而提升患者對醫生和醫院的信任度。
應當承認,患者簽字不送紅包,雖然可以作為醫院的一項反腐措施,但卻未必有效果。首先,這樣的患者簽字,對患者來說,沒有絲毫的實際約束力;其次,這樣的簽字反而可能使患者出現反感:我的送紅包也是出于無奈,如今卻把責任推到我們身上,要患者保證不送紅包,豈不有本末倒置之嫌!辯證法告訴我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和根本。如果在患者入院的同時,向患者和家屬送上一份由主治醫生簽名的拒收紅包的保證書,同時送上一份醫院嚴懲醫生收受紅包的規定,就足以打消患者和家屬送紅包的“欲望”了。
當然,醫生簽字保證雖然表明了醫生拒收紅包的態度,但在社會信任度嚴重缺失的大環境里,這樣的保證未必能讓每個患者徹底放心,在這里真正起作用的還在于讓患者充分了解醫院嚴懲醫生收受紅包的規定,并且從規定中看到嚴管重罰的力度,使患者都相信,在這樣的嚴管重罰下,不會有醫生敢于收受紅包,從而使患者對醫院和醫生的產生高度信任。如是,則醫生收受紅包之風可煞也!如果把制止紅包的希望完全寄托在雙向簽字的承諾書上,沒有嚴管重罰作后盾,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主次地對患者醫生各打五十板,雙向簽字可能流為形式,這樣的“效果”我們不能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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