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大毒梟糯康在沒有管轄權國際爭議的情況下,順利移交給了中方;顯示了“四國聯合執法”機制中的默契、互動、相互支持以及相互尊重的精神。
據新華社報道,“10·5”湄公河慘案的主要嫌犯、金三角大毒梟糯康,5月10日被老撾執法部門移交給中方,押解到北京,被中國警方正式逮捕。
經查,糯康犯罪集團與泰國少數不法軍人勾結,涉嫌槍殺我13名船員,制造了“10·5”湄公河慘案。除此之外,糯康犯罪集團多次涉嫌對流經湄公河航道的中國船只和船員進行搶劫、綁架、甚至殺人,累計侵害中國船只28起、殺害中國船員16人。另外,多宗針對中國境內的販毒案件也與糯康集團有關。中方指控其故意殺人、搶劫、販毒等多項罪名。大毒梟糯康,將受到法律的嚴正審判。
糯康歸案,是中國與湄公河次區域國家老撾、泰國及緬甸高度合作的結果。自2000年中、老、泰、緬四國簽署《瀾滄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協定》以來,湄公河躍升為中國與東南亞國家貿易交通樞紐,成了次區域國家與中國加深合作的紐帶。然而,盤踞于“金三角”的販毒集團和其他犯罪組織,越來越對航道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去年“10·5”慘案發生后,中國發起“四國聯合執法”機制,得到老、泰、緬的積極響應。這樣的機制,為糯康案得以聯合辦案提供了可能。在中方辦案人員的協助下,老撾警方終于鎖定糯康藏身之處,于上月下旬一舉抓捕了糯康及其犯罪集團多名骨干。
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順利移交于中方,更顯示了四國合作中的默契、互動、相互支持以及相互尊重的精神。
糯康不僅是中方要捉拿的要犯,也是泰國懸賞捉拿的犯罪嫌疑人,還是緬甸警方通緝的逃犯。從理論角度看,老撾有理由以糯康跨國販毒罪為由要求由自己審判,緬甸也能以數年前就通緝為由,并以相同的跨國販毒罪指控為由要求引渡犯人,泰國也可以相同的理由要求引渡糯康。
但顯然,老、泰、緬對糯康的“販毒指控”,在犯罪指控數量和犯罪程度上相對弱于中方提出的謀殺、搶劫、販毒等多項指控,泰、緬等尊重及理解中老兩國就糯康移交中國警方達成的協議。這樣,在四國緊密合作精神下,國際要犯糯康在沒有管轄權國際爭議的情況下,順利移交給了中方。
糯康歸案,不僅樹立了“四國聯合執法”機制以來首個成功合作案例,也給不斷擴大和加深“四國合作”領域提供了契機。
“四國聯合執法”機制,彰顯了中國的負責任大國形象。在合作實施中,中方承擔了大量的工作,而且積極援助和培訓合作國家的執法隊伍,使這一機制真正落實成互利、互惠及互信的基礎性機制,煥發了四國合作機制的生命力,為加快其他領域的互信與合作提供了一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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