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代表陳宗文連同其他10名代表建言,領導干部尤其是省市領導應帶頭休帶薪假以消除基層公務員不敢休假顧慮。(1月18日《廣州日報》)
對于代表們的這種呼吁,不少人很不以為然,甚至頗多嘲諷。但細細想來,我卻還是要說:“領導帶頭休假”真的別當笑話聽。
我國企事業單位偏重對加班工作的激勵,而缺少對休假權利的保障,是好些地方“休假權”有名無實的癥結所在。當主動或被動地加班加點和超時工作,被普遍地視作“講奉獻”、“顧大局”時,又有多少人敢拿著《勞動法》較真,去挑戰“加班光榮”的潛規則呢?
對于許多方面的事情,我還是比較認同“國情說”的。所以,要確保勞動者的“休假權”,“領導帶頭”應有一定榜樣作用。當然,休假權是法定權益,“領導帶頭休假”,更準確的說法,應是“領導帶頭守法”。當領導干部先把自己的“休假權”,明白無誤、毫不走樣地實行起來之后,下面人蟄伏已久的“休假意識”,還怕不會被迅速“激活”嗎?□司馬童(媒體人)
京ICP備13018232號-3 |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230016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京B2-2020355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10425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0541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第181號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京零字第220018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76號
網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