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7月16日《新京報》報道,唐慧訴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案,唐慧二審勝訴。她表示,現在自己最關心女兒案子里兩個死刑復核的問題。對于記者“還會上訪嗎?”的問題,她的回答是:“如果死刑復核能下來,我就不上訪了。”
點評:唐慧的遭遇令人同情,這些年的抗爭令人敬佩。她能勝訴,很多人為她高興,包括我。
勞教的事兒了結了,不過,如果將來她的其他權益受到損害卻投訴無門,上訪仍是她作為公民的權利。
我拿不太準的是:她的“死刑復核能下來,我就不上訪了”的罷訪條件,媒體有沒有必要報出來?我的擔心是:在“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一定程度上已是現實的情況下,一旦其罷訪條件被不希望她上訪的人看到,而這個或這些對死刑復核結果能產生一定影響,死刑復核的結果會偏離法律嗎?
但愿是我過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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