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
5.李某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李某軍系上海某服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5月18日,因經營不善等原因,李某軍在未結清工人工資且未告知工人的情況下,清空公司設備,逃離上海,拖欠18名員工工資共計人民幣10萬余元。上海市松江區勞動保障局要求李某軍配合調查處理欠薪事宜未果,于6月11日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李某軍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同年6月24日,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根據“兩法銜接”機制收到松江區勞動保障局案件信息通報后,會同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研判,針對犯罪金額認定存在的證據問題提出取證意見。6月26日,松江區勞動保障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與公安機關會商抓捕和追回欠薪的方案。12月25日,案件移送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期間,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對李某軍釋法說理,李某軍將拖欠的工人工資結清,取得工人們的諒解。松江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李某軍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勞動保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李某軍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勞動報酬,取得被害人諒解,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于2020年3月31日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典型意義】
1.“兩法銜接”及時有效,提前介入引導取證。當地檢察機關積極主動與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建立信息通報、線索移送、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及時介入欠薪案件,將檢察監督工作前移,加大治理惡意欠薪力度。在結算勞動報酬、犯罪數額認定存在爭議,是否構罪存疑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同步介入調查,及時引導取證,確保案件證據充分、犯罪數額認定準確。
2.追討薪酬與解決就業兼顧,充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本案被害人均系農村務工人員,且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正值春節前夕,農民工的血汗錢沒有著落,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案發后檢察機關及時介入,積極與公安機關會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引導犯罪嫌疑人支付欠薪。李某軍到案后,檢察機關通過釋法說理,敦促其籌措資金,最終李某軍全部結清所欠工資,得到員工諒解,及時防范化解了一起重要節點的群體訪風險。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聯合勞動監察、公安機關耐心接待農民工代表,安撫被害人情緒,同時聯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招聘信息,幫助農民工解決再就業難題,用檢察服務傳遞司法溫度。
3.懲治犯罪與護航企業并重,寬嚴相濟依法妥善處理涉企案件。本案審查起訴前期,李某軍對犯罪數額有異議,檢察機關耐心說明認定的依據,加強法律政策宣講,促使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并結清了工人工資。檢察機關綜合考量,李某軍犯罪情節輕微,提起公訴前付清拖欠的工資并取得諒解,未造成嚴重后果,且案件辦理過程中正值新冠疫情期間,民營經濟面臨重大壓力,涉案公司經營困難,檢察機關經逐一聯系被害人聽取意見后,依法對李某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出不起訴決定,保障其盡快帶領企業復工復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