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昨天的《京華時報》報道,5月11日上午,惠州市博羅縣羅陽鎮羅陽一中的8名學生相約到東江邊燒烤,其中一男生疑誤踩江邊砂石滑入水中,有4名同學手牽手施救,也不幸一齊落入江中失蹤,其他3名同學立即打電話報警。事故發生后,博羅縣全力做好搜救和各項善后處置工作,5名失蹤學生遺體全部被打撈上岸。
同一天,梅州五華縣也有4名初中生因同樣方式溺水遇難……
■三言兩語
●救援溺水者最好利用繩子、竹竿或是連接在一起的腰帶、衣服,用手拉溺水者特別是手牽手施救是最危險的!
——韓志星
●因為驚慌失措、急于求生的溺水者很可能會把救援者也拉入水中,千萬不能用手拉,這是常識。
——游波濤
●見義勇為的內涵和外延都很深、很廣,不提倡未成年人“面對面”的見義勇為,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見義勇為的事情。
——冷俊
●從未學過自救與下水救護知識的學生,只會采取本能反應,雖然其勇于救人的精神可嘉,卻因錯誤施救導致了更大的悲劇。
——馬蔚然
●其實,學校和教育部門向來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但真是防不勝防啊!
——于洋港
●夏季是學校安全事故的高發、易發和多發期,千萬提醒孩子們注意。
——王曉燕
●別把板子打在學校身上,悲劇的發生,家長絕對責任最大。
——辛山
●我們學校的安全教育純粹在走過場。
——劉志風
析因
救援知識缺乏
安全教育紙上談兵
每年夏季,學生玩水不幸溺水身亡的悲劇都會發生多起,而且很多危險水域都是一再出事。更讓人痛心的是,很多溺亡者并非是在游泳時溺水,而是在下水救人的過程中出事的。
這些學生溺亡悲劇不僅暴露出一些地方對危險水域的監管不嚴,未設置安全警示牌,也沒有足夠的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對可能發生溺亡事故的水域進行巡查,導致溺亡慘劇不斷發生的問題,也凸顯學生安全教育的嚴重缺失,很多學校都只注重傳授文化知識,卻忽視了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導致學生普遍沒有安全意識,對野外游泳的危險性認識不足。自救與互救知識缺乏,也是一人先溺水,其他人再去救,最后多人溺亡的悲劇不斷發生的重要原因。
要減少學生溺水事件,不僅需要學校加強安全教育,也需要改變目前的安全教育方式。光是照本宣科,顯然很難讓學生及家長了解并重視溺水的危險性。有必要通過拍攝專題片、制作圖文資料,再現學生溺亡慘劇的方式,讓學生真切感受到去野外游泳的危險性。
面向學生特別是農村學生的免費或廉價休閑娛樂設施建設也要加快,避免學生在暑期無處可去,更沒有安全的地方可游泳的局面。考慮到很難徹底杜絕生性好動的學生去游泳、戲水,可向學生免費發放或在游泳者較多的水域放置救生圈,讓他們養成戴著救生圈游泳的習慣,以減少溺水危險、方便救援。
政府對危險水域的管理也要加強,在警示牌和安全巡視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應更改警示內容,把近年來本地特別是該水域的溺水死亡者名單和遺體照片(略作處理)制作成警示牌,讓每個游泳者在下水前都能在岸邊看到一張長長的死亡名單。這樣圖文并茂的警告顯然比單純的勸阻有效得多。畢竟誰也不想把自己的名字寫在溺水死亡名單的空白處。
楊國棟
評判
救人要有自救能力
因為救援落水人員,而導致自己身亡,這已經不是個例。隨著社會發展,人們越來越看重生命的價值。為了安全,很多少年兒童該參加的活動被人為禁止了,游泳、爬樹、登山、野炊,曾經讓孩子們戀戀不舍的活動,因為怕出安全問題,日漸消失。伴隨活動消失的,當然就是孩子生存技能的弱化。想當年,在不少臨河的農村,每到夏天,總有成群結隊的孩子在游泳戲水,打水仗、摸魚蝦,不到十歲的孩子,練就了一身好本事。不是極端天氣,極少聽說有孩子出事故。而當下,很多孩子從沒有接觸過池塘、江河,對水性根本不識。一旦有人落水,驚慌失措,不知道救人是需要技巧的,弄到最后,往往導致悲劇發生。
新的中小學生行為規范要求學生要“自護自救”,剔除了以往勇于斗爭,見義勇為的提法。作為青少年,其自身保護能力,相對于成年人來說,還是有欠缺的。如果不能保證自身安全去救人,往往出現同歸于盡的悲劇。因此,教育少年兒童,首先要自護,在有了更好的救人辦法,能夠保證自身安全的時候,才可以施救。同時,要培養社會全員的救護能力。一些地區成立了民間救護隊值得鼓勵,更應該有專業人員定期給予指導,以增強救護人員的救援水平。這次的蘆山地震,就出現個別非專業人員進入災區,不但不能有效救助,還給災區添了麻煩,這是種教訓。
至于安全教育,當然要常抓不懈,來不得半點松弛。而對于少年兒童的自救能力,更應該是教育的重點。一些特別危險的時刻,或者是人力所不能的情況,先不說。至于那些動動腦子,有一定技能就能夠做的事情,應該在平日中就訓練到,把危險化解在較高的救援能力之下。
李洪嵩
提醒
把安全教育放到第一位
慘劇發生,說什么都是蒼白的,矯情的。但盡管如此,也不能隔斷我們的未竟之問,雖然這種追問,有“事后諸葛亮”的嫌疑。
首先,我們必須要詰問學校安全教育問題。孩子們常年生活、學習在江邊,學校竟不能立足本土,有針對性地實施防溺水之類的安全教育,不能不說是學校工作的失職。筆者想,這個失職,大概在于學校安全教育上的保守思想。即不準學生到江邊玩耍,或游泳,更不會專門教孩子們學習游泳,并且對于相關防范,如滑堤問題,是闕如的;對于江邊險情判斷,是闕如的;對于如何施救,比如如何做人工呼吸之類,更是闕如的。
其次,我們沒法怪罪孩子們“手拉手”的施救方式。尤其,手拉手施救,是因為同學之間“感情好”的說辭,也不靠譜。對于心靈純潔、樂于助人的孩子們,就是陌生人失足落水,他們也會用這樣的方式去施救的。所以,這歸根到底還是安全教育問題。學校沒能正面教會孩子們該采取怎樣的方式施救,才是安全的,正確的。不教育,就沒有能力,沒有素質,遭遇險情,自然就不知所措,甚至導致無謂的犧牲。
曾幾何時,我們的教材把《小英雄雨來》作為孩子們勇敢、機智品格的樣板。而目前,我們的學校,是不會也不可能培養出新時代的小雨來的。相關人物、場景,只能在動漫里,影視里。我們一同陶醉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幻境里,做一場“精神游”。對于一個人實際能力的培養鍛煉,這樣形而上的“理想國”,實在是不值得陶醉的。
我們教育部門一直強調素質教育、全面發展,但面對險情,學生們就不知所措,救援不當,只能拷問安全教育工作。不然,類似事件,只會不斷上演,永遠難以遏制。
賈志勇
延伸
莫讓溺亡悲劇重復上演
5月12日是母親節。5名初中生不僅沒有給其各自的母親送上一份愛的禮物,卻用溺亡的消息,讓她們悲痛欲絕。媒體報道標題稱《世界上又多了5個心碎的媽媽》,讓人痛心。
為什么到了每年夏天,溺水事故就頻發,一個個年輕幼稚的生命就離我們而去,悲痛我們的心情、刺傷我們的雙眼和神經?分析起來,原因無非有三個方面:一是事故當事人或責任人安全意識太過薄弱,明知有潛在危險的情況下,不顧安全、不聽勸阻逞強下水游泳;二是家長等監護人失職、學校等在平時教育工作中存在不足,沒有告訴甚至很少告訴我們的孩子,不要冒險下水游泳;三是一些水域管理者失職,比如有危險且時常有人游泳的地方,無人管理甚至沒有警示牌等。
夏季溺水事故多發,防溺水當勝于防火災。一方面,兒童、中小學生等群體,要自我樹立安全意識、打消僥幸心理,把安全第一的口號從墻上、提示牌上取下來,深深地刻在心里,付諸到日常行為中去;家長一定要約束和管理好孩子,不能因為工作忙碌讓沒有多少自我保護能力和危機意識的孩子為所欲為;學校等教育部門,也要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多敲警鐘,多提要求,督促學生注意安全。
另一方面,相關河流、水庫等管理者,要加強責任意識的培養,做好安全保護、隔離措施,比如增加人員進行相應管理,設立提示牌;在一些游戲者多的河邊、江邊、碼頭因地制宜地圈出游泳池,并設立救援服務,以低收費或者不收費的方式,滿足中小學生以及市民游泳、避暑所需;加大游泳場館的建設力度,降低價格,減少人們到專業場所游泳休閑的成本等。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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