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韓寒。中新社發 趙振清 攝
昨天,韓寒起訴百度文庫侵權一案有了結果,海淀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公司賠償韓寒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0萬余元,駁回韓寒要求關閉百度文庫等其他訴求。
此前,韓寒起訴百度文庫多篇文檔侵犯其著作權,要求法院判令關閉百度文庫,持續7天在百度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76萬余元。而百度則稱,百度在網站首頁及網站其他地方都發布了舉報侵權作品的方式并開發了綠色投訴通道,并在接到原告投訴之后及時刪除了投訴鏈接和相關作品,并盡了最大的努力防止侵權作品的繼續上傳。百度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者,還應受到避風港原則的保護,并不侵權。
昨天,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百度公司賠償韓寒經濟損失10萬余元,駁回韓寒其他訴訟請求。法官表示,關于賠償損失,韓寒未提交包括出版合同、納稅證明等證據,證明其提交的20000元/千字的稿酬標準說明具有客觀性。最終,法院根據韓寒及《像少年啦飛馳》書知名度、暢銷情況以及百度公司的侵權行為情節、過錯程度、侵權影響等因素酌情考慮賠償數額。韓寒因本案支出費用的合理部分,百度公司應一并予以賠償。由于韓寒提出過高的賠償請求產生的案件受理費,不應全部由百度公司負擔。
韓寒的另一大訴求就是關閉百度文庫,法院審理后認為,關閉百度文庫的訴求沒有法律依據,予以駁回。
■回應
作家維權聯盟:賠償金額太低
百度:侵權源頭得到有效制止
昨天,記者從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處獲悉,海淀法院就作家維權聯盟代表何馬、韓寒、慕容雪村訴百度文庫侵權一案作出裁決,認定百度文庫侵權事實成立,并判處百度分別賠償何馬1萬余元、韓寒10萬余元、慕容雪村5萬余元。
作家維權聯盟對此表示:“這一裁定認定了像百度文庫這樣專門功能性網站,不能以避風港原則作為借口逃避對版權保護的責任。我們也遺憾地看到,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相當低。這就凸顯了一個問題,目前對互聯網侵權的立法和司法解釋,遠遠起不到阻嚇互聯網侵權的作用。”聯盟認為,這一問題不解決,互聯網上侵犯版權的現象就無從遏制。據貝志城介紹,作家維權聯盟還有訴百度手機小說搜索侵權和訴百度貼吧侵權的案子在訴訟進程中。
記者還從百度了解到,為了從源頭遏制盜版內容的傳播,百度文庫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反盜版機制,目前,99%的侵權作品上傳行為從源頭得到了有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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