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以來,廣西法院對一批涉黑涉惡案件共計44件408人進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包括中央督導組督辦的欽州蘇美洋等56人涉黑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掃黑辦督辦的河池羅宗勇等11人涉惡案,同時向社會公布5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典型案例。這是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廣西法院開展的第6次集中宣判行動,展示了廣西法院開展“案件清結”和“涉黑涉惡在辦案件百日攻堅戰”行動的戰果。
“地下出警隊”為非作歹拐賣婦女
2011年以來,被告人李興勇在靈川縣定江鎮,通過宴請吃喝、開包廂吸毒娛樂、幫助解決家庭困難、擺平個人糾紛等方式,籠絡親屬、無業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李興勇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吳桂連等人為骨干成員,被告人楊杰等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周世春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組織成員實施或與組織外成員共同實施拐賣婦女、兒童、強迫賣淫、強迫交易、開設賭場、聚眾斗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插手個人糾紛、充當“地下出警隊”,打擊競爭對手,在桂林市火車南站至原汽車總站一帶為非作惡,欺壓群眾,爭奪地盤,長期壟斷旅游市場,致使其他旅游從業人員被迫退出該區域的經營活動。長期經營黃、賭等非法行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通過強迫賣淫獲利500余萬元,強迫交易獲利近200萬元。
李興勇長期控制多名婦女強迫賣淫,能夠核實的被害人16人,因長期賣淫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毆打、恐嚇,導致1人出現應激性精神障礙、2人懷孕流產、多人感染性病,甚至有被害人自殘或以死相抗,嚴重摧殘了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該組織為逃避打擊、尋求保護,通過社會人員向當地派出所主要領導交保護費,致使被害婦女不敢舉報,被查處后仍被非法控制。
李興勇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及旅游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裁判結果
2020年7月29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興勇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拐賣婦女、兒童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等8個罪名,判處被告人李興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骨干成員吳桂連、閆保林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黑老大強迫交易故意殺人
從2003年開始,被告人蘇美洋、宋傳輝為了控制和壟斷廣西浦北縣張黃鎮以及周邊鄉鎮的賭場以牟取暴利,開始糾集和網羅被告人謝海等社會閑散人員為非作惡,強占在張黃壩村非法賭場的干股。
至2008年,逐步形成了以蘇美洋為組織者和領導者,以宋傳輝、謝海等人為骨干成員,以關兵等人為其他積極參加者,以馮大山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組織的發展過程中,通過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以非法拘禁方式幫人追討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共計221萬余元。
該組織長期在浦北縣張黃鎮及周邊地區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共29起,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致使多名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侵害后,不敢通過正常途徑控告、舉報,在浦北縣張黃鎮及周邊地區形成了重大影響。
其中,該組織先后實施故意殺人1起,致1人死亡;故意傷害1起,致1人重傷;尋釁滋事14起,致4人輕傷、1人輕微傷,損毀財物6520元;放火1起,燒毀汽車4輛,造成財產損失10427元;敲詐勒索3起,獲取非法利益84.8萬元;強迫交易1起,獲取非法利益18萬元;開設賭場7起,獲取非法利益118萬余元;非法持有槍支2支,情節嚴重;非法拘禁、包庇各1起。該組織還多次縱容組織成員在張黃鎮街道上持槍追擊、毆打他人,先后5次當街開槍射擊,傷害多名無辜群眾,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
■裁判結果
2020年7月30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蘇美洋、宋傳輝等56名被告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11個罪名,判處被告人蘇美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骨干成員宋傳輝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64萬元。
其余5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府城幫”敲詐勒索販毒吸毒
2008年始,被告人陶江金利用其來自南寧市武鳴區府城鎮的地緣條件,憑恃“府城幫”的惡名,混跡于武鳴區的地下賭場,在賭場放高利貸再暴力討債,以暴力張揚而揚名立萬形成了非法影響,逐漸聚攏了被告人駱金文等人。
2012年12月、2013年1月始,陶江金以提供“看場”為由,帶領駱金文等人強行非法控制武鳴區的威尼斯金典娛樂KTV,以收取“保護費”為名實施敲詐勒索,由此建立起黑社會性質組織。
此后,該組織持續非法控制威尼斯金典KTV,長期進行敲詐勒索,組織成員長期在該場所吸食毒品。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發展至2016年,又有組織地對武鳴區梵西酒吧、樂巢酒吧等娛樂場所實施敲詐勒索,對上述場所及好聲音KTV進行非法控制,還在上述被非法控制的場所進行毒品犯罪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
該組織以南寧市武鳴區府城鎮為中心,陶江金是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利用其非法影響力,指揮、授意駱金文實施以暴力作脅迫的敲詐勒索犯罪以非法控制娛樂場所,利用非法控制的娛樂場所實施及指揮其他組織成員實施毒品犯罪。
該組織利用武鳴區公安局某些人員的“保護傘”作用,縱容組織毒品犯罪,為組織成員打探消息、通風報信,尋求非法保護。
該組織長期非法控制武鳴區娛樂場所,多名娛樂場所的經營者長期被該組織以“看場”為名勒索費用、給予免單消費,被迫接受非法控制,最終實施敲詐勒索斂財近20萬元。
以陶江金為組織、領導者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還實施了敲詐勒索3起,犯罪數額巨大;多次販賣毒品,情節嚴重;搶劫1起;故意傷害1起,致1人重傷;隨意毆打他人2起,情節惡劣;持槍任意損毀財物1起,情節嚴重;非法持有槍支2支,情節嚴重;多起容留吸毒。
■裁判結果
2020年7月26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對該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陶江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販賣毒品罪等9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駱金文等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處罰金。
包工隊非法采礦聚眾斗毆
2012年至2019年3月期間, 以被告人羅宗勇為首要分子,黃寧、黃開啟為重要成員,李俊松等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軟暴力手段,在鳳山縣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強攬工程,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4年至2017年間,羅宗勇等人在鳳山縣多個施工項目中,通過阻止運輸車輛在鳳山縣鳳城鎮某地傾倒廢土方、阻攔施工等形式,強迫以高價承包各項目部的廢土方運輸傾倒、地基開挖、平整廢方等工程,共計116.7萬元。
2013年,在鳳山縣某超市基礎工程建設中,羅宗勇等人要求工程項目部交8萬元才能在某地傾倒廢方。后羅宗勇等人收取場地費共計8萬元。
2012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羅宗勇等人還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惹事端,致多人受傷。
2011年至2017年3月,羅宗勇、羅某克(另案處理)、羅某波(另案處理)以入股方式在某地非法采礦,由龍鳳金管理財務。期間,鳳山縣國土資源局先后要求關閉非法采石場,責令立即停止開采、限期拆除采礦設備并處以10萬元罰款;鳳山縣人民政府先后下達關閉采石場、限時自行拆除的通知。但羅宗勇等人仍未關閉石場,繼續開采直至被強制拆除關閉。經鑒定,2014年9月至案發,羅宗勇等人非法開采的石灰巖總價值為836.98萬元。
在非法采礦中,為了避免惡性競爭,2013年羅宗勇與同在此開采的三家石場商議,生產的石料由其統一銷售并負責追討貨款,同時其收取每立方石料2元至5元的管理費。2013年6月至2017年3月,三家石場扣除管理費后所得共計3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2020年7月30日,鳳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羅宗勇犯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礦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92萬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其中1名被告人適用緩刑。全部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九鼎公司壘高金額非法索債
2018年始,被告人張亨、劉達生伙同王頌(在逃)在南寧市青秀區成立九鼎公司,以無抵押貸款為誘餌吸引他人借款。
期間與借款人簽署空白合同并單方持有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在借款合同履約期間,九鼎公司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壘高借款金額索要虛高的還款,在借款人還款過程中軟硬兼施索債行為。
王頌是九鼎公司負責人,劉達生負責風控部的工作,張亨負責業務部,主要負責具體放貸業務。被告人莫沂鋒等人積極參與,組成人數眾多,成員固定,有明顯首要分子,長期、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成員多次使用扣押汽車及房產證、在門口噴灑油漆、堵鎖眼、電話信息威脅、上門滋擾等多種非法手段索取債務,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是惡勢力犯罪集團。
九鼎公司對外開展非法放貸業務,并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騙或迫使不特定人員與其簽訂借貸、租賃等相關協議、合同等實施“套路貸”詐騙行為,詐騙數額巨大。
為追討非法債務,九鼎公司員工在王頌授權或張亨、劉達生的組織、領導下,實施了敲詐勒索2起、詐騙3起、聚眾斗毆1起、尋釁滋事2起。王頌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社會危害嚴重。
■裁判結果
2020年7月31日上午,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亨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進行一審宣判。該犯罪集團涉及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5個罪名,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司法觀察
強化制度責任 推進長效治理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收官之年。今年以來,廣西各級人民法院準確把握專項斗爭階段性特點,迅速開展“六清”行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專項斗爭,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向縱深發展。
據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廣西法院共受理一審涉黑涉惡案件740件,審結628件,結案率為84.86%。其中,一審受理涉黑案件124件,已判決89件,結案率為71.77%;一審受理涉惡案件616件,審結539件,結案率為87.50%。
在審結生效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判處財產性判項的案件有255件,判處涉案財物價值共計42944.53萬元,已執結126件,依法執行涉案財物19424.45萬元,成效顯著。
“六清”行動以來,廣西法院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是強化政治責任,全力推進專項斗爭。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統一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辦案情況周統計、旬督辦、月通報工作制度,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逐個圍殲。
二是堅持斗爭方針,堅守法律底線。全區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工作方針,堅決貫徹專項斗爭工作原則,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堅決防止人為“拔高”或“降格”。加大財產刑運用,確保判罰到位;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審執有序銜接;開展專項執行行動,逐步提高執行到位率。
三是強化機制建設,推進長效治理。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完善審判執行機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紀法銜接機制,促進綜合治理。
四是強化組織建設,打造過硬隊伍。在全區法院深入推進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和全面從嚴治警“五查五整頓”專項行動。自治區高院持續開展刑事法官專題研討班、聯合培訓、編印學習資料及典型案例,組織成立全區法院掃黑除惡審判人才庫,為做好審判執行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和智力保障。
五是部署開展“涉黑涉惡在辦案件百日攻堅戰”,推動重大案件審判進度,確保7月底前完成消化70%案件存量的工作目標任務。
“六清”行動開展以來,僅用三個月時間,廣西法院一審審結涉黑涉惡案件118件,結案率為76.62%,堅決完成了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涉黑涉惡在辦案件百日攻堅戰”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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